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7月24日组织完成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5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毅/13606882905
建设单位:慈溪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慈溪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