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以及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环评批复(烟环审〔2020〕45号)要求,现将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开工前信息予以公示。
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冀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新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建设地点:烟台港龙口港区原#27~#29 通用泊位处
(2)建设性质:改建
(3)项目组成:码头工程、接收站工程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烟台港龙口港区内,龙口港地处渤海莱州湾东侧的龙口湾内,地理坐标东经 120°19′18″,北纬 37°38′38″。项目位置位于龙口港东港区原#27~#29 通用泊位处。
(5)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码头工程拟将龙口港现有#27、#28两个散货码头改造为#27一个26.6×104m3LNG装卸码头,现有#27、#28两个通用泊位调整为#27一个26.6×104m3LNG泊位,泊位长度455m,增加建设取排水口等配套设施;港池部分水域进行疏浚,港池疏浚1670000m3。接收站建设4座22×104m3LNG储罐、2台14.1t/h的BOG压缩机、1台28.2t/h的BOG再冷凝器、7套200t/h海水气化器、8台200t/h浸没燃烧式气化器(SCV)(最少5台)、1座 200t/h 高架火炬、4台液体卸料臂、1台气体返回臂及其配套相关设施。接收站内设置1座110kV变电站(110/6.3kV),主变安装容量为2×25000kVA。
接收站工程吞吐量LNG 600×104 t/a,供气能力 70 亿 Nm3/a,LNG汽车装车能力为100万t/a(液态),管道输送能力为500万t/a(气态)。
工程新增用海内容包括港池用海、冷排水用海、消力池用海和取、排水口用海,用海总面积91.1507hm2,其中港池用海 62.6471hm2,冷排水用海 24.8932hm2,消力池用海 0.1917hm2,排水口用海1.9125hm2,取水口用海1.5062hm2。
(6)工程投资情况:工程总投资943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65.48万元。
本项目实际选址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烟环审〔2020〕45号)中确定的位置保持一致,为烟台港龙口港区原#27~#29 通用泊位处。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和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开工前信息公示》完整版内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争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5-3615658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