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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洞头区大门镇岙底至寨楼公路工程(大门岛美岙至沙岙隧道及接线公路段工程)
发布时间:2025-06-02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有关规定,温州洞头浙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洞头区大门镇岙底至寨楼公路工程(大门岛美岙至沙岙隧道及接线公路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温州洞头浙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温州市洞头区

      3、联系电话:0571-85830593

      群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27日)内以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温州洞头浙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


建设单位:温州洞头浙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


建设单位:温州洞头浙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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