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水保验收
水保验收
新湖庄园住宅小区(一期)
发布时间:2025-07-11

新湖庄园住宅小区(一期)位于昆阳镇前宕村,解放北路以东、经一路以南、联东路以西、前宕河以北。

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8.00m2,总建筑面积37993.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948.4m2,地下建筑面积10202.33m2,绿地面积为6303.24m2,容积率为1.32,绿地率31.5%。一期建设6栋建筑分别为:9#楼为二层商业楼,4#楼为配套设施用房,一层为1#2#变配电房,消防控制室,二层为一期所需物业配套用房,5#~8#楼分别为18~27层高层住宅。

工程总投资2815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6000万元。一期于20164月开工,20213月竣工验收,工期共60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108日在会议室主持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验收组研究讨论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108日起至2023117。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单位温州金石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反映意见。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838933975@qq.com,电话18967799109(微信同号)



建设单位: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川河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浙江川河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备注:

公示公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