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城县鸿月食品有限公司蔬菜深加工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2)的有关规定、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要求,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建设完成,我公司现公开《黎城县鸿月食品有限公司蔬菜深加工项目》的调试时间,计划该项目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日进行环保设施调试。
特此公告。
黎城县青英聚蔬菜专业合作社
2025年4月29日
建设单位:黎城县鸿月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