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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民勤县昌宁阜康防洪渠河道水毁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5-0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7月10日组织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进行了水土保持工程预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根据现场勘查及单位的工作汇报,得出如下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措施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民勤县昌宁阜康防洪渠河道水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自2025年7月10日予以公开。如对公开材料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民勤县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李大军   13884576498


建设单位:民勤县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诺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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