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香料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公司高端香料产品结构调整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在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高端香料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为技改性质,厂址位于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工业聚集区内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北临七里营大道,西侧为奥柯建材,周边较近的村庄为厂址北770m处的七里营镇、东南950m处的刘庄村。目前厂区共有两个地块,一个地块为租用新乡市宇光化工有限公司(为西厂区),另一地块为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有土地(为东厂区),西厂区占地面积8200m2,东厂区占地面积22390m2,西厂区现有一条100t/a的香紫苏内酯生产线、一条100t/a的甲基环十五二酮生产线,东厂区现有一条100t/a的香紫苏内酯生产线。本次技改内容未: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并对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产品种类、产品规模进行调整,本次完成后全厂产品主要为香紫苏二醇90t/a,四甲基萘并呋喃20t/a,甲基环十五烯醚55t/a,甲基环十五烯酮20t/a,甲基环十五酮5t/a,技改后总生产规模达到190t/a。
主要新增设备为脱溶釜、过滤器、合成釜等,生产工艺主要为合成-精制-干燥得到产品。该项目已在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4-410721-04-02-578320,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废气:本次工程废气主要是工艺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装置区动静密封点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等。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各产品生产投料废气、反应工序、溶剂回收不凝气、结晶废气、离心废气、干燥废气、包装废气、蒸馏(精馏)不凝气等,主要成分为甲醇、甲酸、乙醇、甲苯、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二氯甲烷、HCl、二甲基乙酰胺、粉尘、非甲烷总烃等,本项目对工艺有机废气进行分质处理。工艺高浓度废气(不含氯)及三效蒸发不凝气经二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后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除雾+RTO炉+碱吸收+水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P1达标排放;污水站恶臭、罐区呼吸废气、危废间废气、烘干废气属于低浓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生物除臭处理后经排气筒P2达标排放;含氯化氢的有机废气经两级降膜吸收+一级碱吸收预处理,含二氯甲烷的有机废气经二级低温冷凝回收后尾气进入一级碱洗+吸附/脱附+冷凝回收后,与罐区低浓含氯废气一起进入一级碱吸收后经过排气筒达标排放(P3)。
① 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有机废气(不含氯)RTO排气筒P1:甲苯、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甲苯、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还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硫化氢、氨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机化工行业A级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30mg/3建议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10mg/m3、20mg/m3、50mg/m3。
②本项目完成后全厂低浓有机废气(不含氯)排气筒P2:硫化氢、氨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机化工行业A级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30mg/3建议值要求
③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有机废气(含氯)排气筒P3:二氯甲烷、甲苯、甲醇、HCl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还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机化工行业A级非甲烷总烃30mg/3建议值要求。
④锅炉烟气:东厂区现有1台3t/h备用燃气蒸汽锅炉和1台2t/h导热油锅炉,为东西厂区供热,本次项目供热依托现有。工程燃气锅炉和导热油炉均采用均采用超低氮燃烧炉型和循环烟气燃烧技术,根据厂区例行监测报告及同类型锅炉排污数据,SO2、烟尘和NOX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限值要求。评价认为处理措施可行,能够满足工程废气处理要求。
(2)废水:本次工程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
本次工程废水主要为分层废水、离心废水、三效蒸发污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有机废气燃烧系统配套碱喷淋塔产生的废碱液蒸发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等,均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工艺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SS、二氯甲烷、甲苯等,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站外排废水、职工日常生活废水、抽真空系统外排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设备检修废水。其中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在厂总排口与污水处理站出水混合后排放。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总排口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均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 间接排放标准(甲苯、二氯甲烷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新乡县综合污水厂的收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总排口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再排入东孟姜女河。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是生活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污泥产生量为10吨/年,生活垃圾产量约12.45t/a,一般固废定期清运或者填埋处置。本项目危废包括废催化剂、精馏残液残渣、滤渣、废包装材料等,危废产生量为310.50t/a。依托现有1座125m2危废暂存间,用于全厂危废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次拟新建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执行《一般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可以满足本次及本次完成后全厂固废暂存需求。
(4)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噪声主要为各种泵、风机等,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基础、管道消声、柔性接头等综合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5)风险: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氯磺酸、30%盐酸、二氯甲烷、甲苯等,其环境风险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并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企业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在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可以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总; 联系电话:16638379765
联系地址:新乡经济开发区(原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
邮箱: haoxiang.ren@annilm.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新乡市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