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2025年6月,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浙江佳城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滨江商务区H01-01-05A地块黎一村民委员会三产安置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详细内容见附件。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黎一村民委员会。
方案编制单位:浙江佳城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邮箱:838933975@qq.com;电话:18968899109(微信同号)。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黎一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