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云南省安宁市摩所营石洞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云南省安宁市摩所营石洞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对云南省安宁市摩所营石洞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云南省安宁市摩所营石洞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云南省安宁市摩所营石洞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蔡占琼/13888822989
建设单位:安宁坤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安宁筑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