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对《宁洱县鱼塘寨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洱县鱼塘寨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7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骆老师
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