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根据承诺制专家意见,该项目已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基本达到申报条件,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现将《龙潭电站、龙潭二级电站大坝改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大理洱源宇龙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中正 15974687778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李靖伟 17787232357
建设单位:大理洱源宇龙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建设单位:大理洱源宇龙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