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
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选厂储煤棚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06

2025525日,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组织对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选厂储煤棚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验收编制单位6人,其中特邀专家3名(名单附后)。参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耀翊环保有限公司对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会议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乎尔村三社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选厂厂区内;扩建2座储煤棚,总用地面积为47683.48m2,分别为:2#建筑面积27610.38m23#建筑面积15800.81m2,不涉及洗选工艺,洗选规模不变。新建办公设施一座,建筑面积236.25㎡,新建消防通廊一座建筑面积4036.04㎡。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于202410委托内蒙古意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选厂储煤棚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49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以“鄂伊环审字【20258号”予以批复。项目于20249月开始施工建设,涉及未批先建,于2025317日经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缴纳罚款98666.95元;于2025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3.1废气

1)项目办公区采用电采暖方式取暖;

2)项目新建彩钢全封闭原煤储棚2座,2#洗煤厂房建筑面积27610.38㎡,平面尺寸317.36m×87m,高9m3#洗煤厂房建筑面积15800.81㎡,平面尺寸188.43m×83.85m,高9m。新建消防通廊一座建筑面积4036.04㎡,平面尺寸152.25m×26.5m,高9m。两个储煤棚顶部上方均设喷淋设施1套,并分别在四周均设置4个水雾喷头进行洒水抑尘。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一套,并于环保部门平台联网。

3)项目厂区依托原有215t的洒水车对厂内路面和进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3.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储煤棚、消防通廊地面采取硬化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收集后拉运至附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和装载机,通过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3.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油桶、办公生活垃圾,均依托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t/a,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垃圾池进行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废机油、废油桶

 

 

暂存于现有临时危废暂存库内(20m2),废机油产生量为约0.1t/a,废油桶依托原有废油桶装置,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鄂尔多斯市鼎势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TSP监控点浓度差值最大为0.234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贮存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

)总量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

五、环境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档案手续齐全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备案,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

、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组:

 

2025525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备注:

公示公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