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 扩建工程
委托单位:
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项目名称: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任务分工 | 姓名 | 单位 | 签字 |
项目负责人 | 徐可胜 | 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审核人 | 曲海峰 | 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报告编写人 | 徐可胜 | 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监测人员 | 曾海龙 | 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李丹丹 | 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于晨明 | 黑龙江省环科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
王鑫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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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调查单位: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目 录
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依据
项目名称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 ||||||||||||
法人代表 | 张文举 | 联系人 | 程啟国 | 电话 | 18846881816 | ||||||||
通讯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宝泉岭局直五十二委15栋34号 | 邮政编码 | |||||||||||
建设地址 | 黑龙江省宝泉岭垦区绥滨县普阳农场(普阳 110kV 变电站站内) | ||||||||||||
工程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行业类别 | D4420电力供应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单位 | 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初步设计单位 | 牡丹江恺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环评审批部门 | 鹤岗市生态 环境局 | 文号 | 鹤环审[2023]36号 | 时间 | 2023. 8.16 | ||||||||
工程核准部门 |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黑发改电力 [2022]823号 | 时间 | 2023.2.2 | ||||||||
初步设计单位审批部门 |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 文号 | 黑电发展[2022]441号 | 时间 | 2022. 9.15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牡丹江恺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鹤岗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 监理单位 | 哈尔滨市松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概算总投资 | 980万元 | 预计 环保投资 | 30万元 | 比例 | 3.06% | ||||||||
项目实际总投资 | 876.18万元 | 实际 环保投资 | 14.78 万元 | 比例 | 1.69% | ||||||||
环评主体工程规模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开工日期 | 2023年11月 | ||||||||||
实际主体工程规模 | 扩建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4年6月 |
2.1 调查范围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I-3三江平原农业与湿地生态区,隶属于“I-3-1-2松花江下游北部农业与沙化控制及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本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生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本项目周边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且本次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位于普阳农场,普阳农场坐落于绥滨县,东部与富锦市相距50公里,北与江滨农场接壤距宝泉岭82.6公里。变电站的征地规模按规划最终规模一次建成,留有继续扩建的余地,本期扩建工程无需新征建设用地。站址周边为耕地,大部分为水稻田。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保护区,所在区域内不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也不是候鸟迁徙的主要路线。不涉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生态敏感区,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结合相关技术导则中评价范围的要求,确定本次调查范围见下表2-1。 表2-1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调查范围 调查对象调查项目调查范围 标准来源变电站工频电场站界外30m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工频磁场生态影响站界外500m噪声站界外200m
2.2 环境监测因子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子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噪声以及电磁环境,本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作为调查因子,环境监测因子为噪声和电磁环境。 表2-2 环境监测因子 调查对象调查项目监测指标及单位 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电场强度,V/m工频磁场工频磁感应强度,μT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Leq,dB(A)
噪声: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四周进行噪声验收监测。 电磁环境: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四周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进行验收监测。 2.3环境敏感目标 本次验收采取资料调研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经调查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围墙外500m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表2-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序号名称 功能建筑物特征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影响因子1农机站1#企业单层北侧30m电磁2民居2#住宅单层西南侧2m电磁、噪声3民居3#住宅单层西北146m噪声4民居4#住宅单层西北166m噪声5民居5#住宅单层西南69m噪声6民居6#住宅单层西78m噪声7民居7#住宅单层南侧109m噪声8民居8#住宅单层南侧105m噪声9民居9#住宅单层东南侧118m噪声
图2-1 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 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变电站评价范围内存在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变电站评价范围内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 2.4调查重点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10 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 在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在室外。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TSP,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及往来车辆行驶带起的扬尘。 施工废水包括少量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采用拌和商混,无拌和废水产生。车辆到附近指定地点进行清洗,因此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其中建筑结构养护等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以及机械跑冒滴漏的含油废水,为尽量减少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附近未采用设沉淀池,原因为:在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未产生施工废水与养护废水,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并无处理废水需求,故未安装使用沉淀池,将建筑结构养护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 在工程运营期,扩建的110kV变电站工程的电磁环境和噪声有一定影响。 工程建设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间隔扩建建设过程,将造成地表植被破坏、扬尘量增加、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 综上所述,确定施工期生态环境,运营期扩建的110kV变电站的电磁环境、噪声为本次验收调查的重点。 (1)生态影响调查 调查110kV变电站扩建等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及临时占地的植被、工程恢复措施和恢复情况;工程防止水土流失的防封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及其效果,重点调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2)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重点调查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受本工程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防护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3)噪声影响调查 重点调查扩建变电站厂界声环境敏感目标受变电站噪声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4)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措施调查 调查工程是否制定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环境紧急预案负责人,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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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类别 | 环评设计工程内容 | 实际工程内容 | 与原项目依托关系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主体 工程 | 本期扩建 110kV 变电站 1 座,主变 1 台,变电容量 20MVA。 | 扩建 110kV 变电站 1 座,主变 1 台,变电容量 20MVA。 | 新建 | 已落实 | |
辅助工程
| 道路工程 | 站内道路利用普阳变已有道路。 | 站内道路利用普阳变已有道路。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办公 | 依托普阳变内主控室和办公区。 | 依托普阳变内主控室和办公区。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公用 工程 | 给排水 | 依托现有工程给排水系统。 | 依托现有工程给排水系统。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环境
| 电磁辐射保护措施 | 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 | 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 | 新建 | 已落实 | |
噪声保护措施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新建 | 已落实 | ||
环境 风险
| 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 2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人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规定
| 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 2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人 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规定。本项目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将严格按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制定的《国网宝泉岭供电分公 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SGCC-HL-BQ-ZN-06,2023 年第6次修订)执相应措施,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合理选址选线,减少占地;最小施工作业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让环境敏感区,减少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合理选址选线,减少占地;最小施工作业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让环境敏感区,减少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新建 | 已落实 |
3.1 验收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21年8月1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2月20日) (10)《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年2月22日) (1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8号令,1997年3月25日) 3.2 验收技术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 (9)《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10)《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11)《直流换流站与线路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测试方法》(DL/T1089-2008) (1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1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HJ705-2014) 3.3 项目有关文件 (1)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肇东东发66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等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电力[2022]823号 2022年12月11日) (2)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宝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电发展[2022]441号 2022年9月15日) (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黑龙江宝泉岭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黑电经研[2022]226号 2022年9月13日) (4)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审[2023]36号 2023年8月16日) (5)《黑龙江省宝泉岭普阳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2年8月) (6)《黑龙江省宝泉岭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2月) 3.4 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 3.4.1电磁环境标准 变电站运行期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 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输变电工程的工作频率为 0.05kHz。因此,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执行4000V/m 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 100μT 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3.4.2声环境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委托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区标准;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表3-1 声环境标准限值 项目名称标准值dBA)备注采用标准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标准605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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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工程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宝泉岭垦区绥滨县普阳农场(普阳 110kV 变电站内)。根据《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本工程位置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 I-3-1-2松花江下游北部农业与沙化控制及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本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生产。 根据现场查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遗址等敏感区域。经现场踏勘,普阳 110kV 变电站围墙外 500m 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图4-1 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图
4.2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的建设与验收过程: 2022年11月,牡丹江恺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3年3月21日国网黑龙省电力有限公司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宝泉岭垦区江滨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等2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电经研〔2023〕132 号对本工程进行批复。 2023年2月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8月16日鹤岗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审[2023] 36号号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批复。 2023年11月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开始开工建设。 2023年11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委托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开展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 2024年7月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进行现场勘查,并开展电磁强度、环境噪声进行检测。 2024年11月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 2024年12月18日在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审评会。 本项工程主要为扩建110kV 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本项目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4-1 工程内容一览表 分类项目名称建设情况备注主体工程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本期扩建 110kV 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新建辅助工程道路工程站内道路利用普阳变已有道路。依托办公依托普阳变内主控室和办公区。依托公用工程给排水依托现有工程给排水系统依托环保工程 电磁辐射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新建噪声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新建环境风险本项目依托现有20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采用的是C30混凝土和止水钢板、止水螺栓,容积20立方米,建设年限2016年),用于收集事故油,江滨变电站原2号主变内绝缘油12380千克,密度890g/m3,体积13.9m3,本期新扩建2号主变(变压器内绝缘油含量13500千克,密度890g/m3,体积15.16m3。如发生事故漏油,事故油交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人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规定。 依托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址选线,减少占地;最小施工作业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让环境敏感区,减少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新建 固废保护措施普阳110kV 变电站本期不新增人员,故本次扩建无新增生活垃圾。变电站一般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池,蓄电池存放在地面经过防渗处理的蓄电池室内,变电站正常运行期没有废旧蓄电池产生。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变压器、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沾染废物由运检部门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维护时无废物产生和排放。变电站运行至今未有更换蓄电池的需要,若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设置临时存储间。本期主变扩建工程新增1组20MVA主变压器,新增主变最大储油量12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³,事故油池容量应至少为13.4m³),本次扩建完成后,站内主变最大单台储油量12t;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油池(20m³),可以消纳事故状态下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产生的废油。当变压器事故漏油及检修时,会产生少量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08,900-220-08),在主变压器下设有事故油坑并铺设卵石层,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相连,收集事故情况下主变泄漏的事故油,可以满足变压器绝缘油在事故情况下泄露时不外溢至外环境。变压器事故排油时,首先排至主变油坑,在通过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最终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事故油池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mm厚防渗图层等防渗措施,有效防渗参数等效于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功能。事故油池布置在室外,采用地下布置,且远离火源,设置有呼吸孔,安装有防护罩,防杂质落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规定。正常情况下主变不会漏油,不会发生油污染事故。 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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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工程平面布置一览图
4.3 工程占地及总平面布置 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场地内进行,不新征建设用地。总平面及竖向布置与前期保持一致。 根据电器总平面布置及可研阶段预征地界限图,变电站总平面布置为“方”形,围墙以内占地面积为4914m2(7.37亩)。110kV配电装置区布置在站区北侧,35kV配电装置区布置在站区西侧,主变区位于中间布置。高压配电室及主控制室位于东南角、变电站入口位于在站区西侧,主变运输道直通大门。站内设置双环形道路,以满足消防要求及电气设备运输。 4.4 工程环境保护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876.18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4.78万元,占其总投资的1.69%。工程环保投资一览表详见表4-2。 表4-2 环保投资明细表 序号阶段环保投资明细投资额(万元)1施工期废气工地围挡、场地洒水等抑尘措施423噪声消声减振设施,加强施工期的监督管理24生态水土保持措施25运行期水土保持土地整治、临时防护等措施16生态恢复植被恢复、防沙治沙17电磁站内合理布局,进行电磁警示、教育1.588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降噪措施1.29/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2合计14.784.5 工程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对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和环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次验收项目中的扩建工程与实际情况均无大的变化,环保设施也基本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执行。
4.6 工艺流程
图4-1 变电站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4-2 项目运行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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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 (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总体布置合理规划,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②电磁环境及无线电干扰分析结论 本项目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评价范围内无常驻居民,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电磁环境质量较好,具有较大的电磁环境容量,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充裕的环境条件。本项目设备设施选用、设计合理,项目建成后电磁环境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 ③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建设区域位于平原区,主要土地类型为耕地及林地。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2)环境管理建议 ①本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若未来如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使用性能进行重大调整,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和分析比较,并编制环境影响竣工验收报告。 ③施工期间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以此确定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 ④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必须在运行主管单位设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该部门的职能为: 1)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监督管理计划; 2)建立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的数据档案,并定期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3)经常检查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协调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境调查等活动; 5)本工程环保设施必须与本工程变电站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附送的《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鹤岗市环境技术中心出具的《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普阳农场(普阳110kV变电站站内)。新增主变1台,主变容量20MVA.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的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复文件和批准后的《报告表》各一份送至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工程“三同时”制度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准则,确保安全设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三同时落实情况“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竣工验收申请表、原有工程环保验收文件见附件三。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对本建设项目自2023年8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到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期间,落实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监督管理是指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 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情况,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情况的监督管理。 5.3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执行情况调查 本次验收针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的执行情况做了调查,具体情况见表5-1。
表5-1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执行情况调查表 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内容备注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普阳农场(普阳110kV变电站站内)。新增主变1台,主变容量20MVA。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工程主要为扩建 110kV 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 普阳110kV变电站站内原有1号主变(2024年8月20日) 普阳110kV变电站站内原有1号主变(2024年8月20日) 普阳110kV变电站站内新增2号主变(2024年8月20日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厂、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标准限制要求。符合实际,要求在施工中基本得到落实。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验收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料堆、土堆、渣土堆应采取密闭或苫布遮盖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中基本落实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了现场清理工作,目前已经看不到施工痕迹。具体情况见图。 施工期现场苫盖(2024年1月4日) 站内建筑垃圾清理完毕(2024年98月20日)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选择运输路线,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的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建筑垃圾尽量回收,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建筑垃圾全部回收,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站内施工苫盖区回覆完毕(2024年98月20日) 市政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桶(2024年98月20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批复下达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不涉及环境保护措施的重大变更。/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复文件和批准后的《报告表》各一人送至鹤岗市绥滨生态环境局,并按照规定接受其监督管理。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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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影响类别 | 环节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要求 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节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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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 生态环境影响 | 1、 污染源分析 (1) 变电站工程 普阳 110kV 变电站扩建部分在变电站站内,无新增占地。施工期间对于基础开挖、土方临时堆放等应采取相应的防护和管理措施: a)工程施工根据图纸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 减少施工对土地的扰动,减少弃渣的临时堆放。 b)施工单位动土工程尽量安排避开雨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土方在 回填之前,作好临时防护措施,集中堆放,并注意堆放坡度,作好施工区内的 排水工作。 c)工程砂土料要集中堆放,同时在其表面加盖塑料薄膜或在其周边用装土 麻袋进行防护。 d)设置围栏,限制施工场地边界。 (2)施工场地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进行保护。施工结束后对占用地进行恢复。 (3)施工道路 施工临时道路原则上路面不考虑铺设碎石或石块,只考虑原土平整。个别 软土地段可用方木或钢板支垫。 (4)临时措施 变电站施工临时堆土应采用防雨布苫盖,并设置围挡,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地面平整之后,根据占地类型进行绿化。 2、影响分析 本期工程为普阳 110kV 变电站 2 号主变扩建工程,其中,本期变电工程建设无新增占地,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期,主要有以下影响: (1)土地占用的影响本项目在普阳 110kV 变电站内进行扩建,无需扩建围墙,无新增占地,项目施工不会扰动原地貌、占压土地,有土石方开挖,这些活动将对工程区域造成原有地表被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土方开挖形成临时堆土,若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遇雨天,松散的堆积土极易形成水土流失,天旱则易产生扬尘污染,同时土石方混合回填后将会改变土质结构,影响土地功能恢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占地对当地的土地资源利用结构与功能的影响较小。 (2)对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动物出现较少,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仅存一些鸟类、蛇类、鼠类、蛙类及昆虫类等。本项目变电站施工对小型动物影响表现为土地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增加等干扰因素。变电站施工时间短、面积小,对附近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3)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1)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一定的坡度,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水土流失的发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地表开挖,使地表植被破坏,原地面坡度、坡长改变;施工导致土壤松散和裸露,造成原地表植被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在雨季受雨滴溅击和地表径流冲刷,而以面蚀和沟蚀的方式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 (4)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本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会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将会对地表地貌的景观风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项目施工期结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收到影响的地表风貌将会逐渐恢复。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工程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 施工中基本落实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了现场清理工作,目前已经看不到施工痕迹。地表植被已经得到恢复。 |
施工区拦挡(2024年1月3日)
场地回覆(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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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影响 |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由于施工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运输扬尘,此种扬尘对施工区环境空气影响较突出,为控制及治理扬尘污染,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采取定期洒水,覆网防尘等环保措施,施工期扬尘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较小。施工单位施工时,在认真落实上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扬尘量可减少 50~70%,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 / | |
水环境影响 |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未产生施工废水与养护废水,无处理废水需求,未安装使用沉淀池。施工期高峰期施工人数最多 40 人,按生活污水 0.4m3/人·天,高峰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6m3/天,产生的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 |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因此,本期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 / | |
声环境影响 | 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不得施工。如确需施工的,应报请当地相关等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 / | |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来自变电站工程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料,以及电气设备安装的包装材料;变电站施工中地势较为平坦,施工期涉及基坑开挖,本项目中开挖后的土方均用于回填,无弃土;本项目施工高峰期人员约为 40 人,生活垃圾按2kg/人·天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80kg/天。 | 本项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因此固体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 |
试运行期 | 污染影响 | 电磁辐射:加强站区绿化;站内良好接地,提高屏蔽效果;变电站附近设高压危险警示标志,铁塔设置高压标志;加强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解释工作。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 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量,原有项目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固体废物: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量,原有项目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废旧蓄电池: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维护时无废物产生和排放。变电站运行至今未有更换蓄电池的需要,若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设置临时存储间。 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区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无线电干扰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 | 符合实际,要求在施工中基本得到落实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 | 本次验收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检修期油污劳保暂存桶
江滨 110 千伏变电站未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说明 |
生态影响 | 基础开挖位置原有植被将被损坏,将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特征,工程施工结束后,其余位置均可平整恢复植被。工程永久性占地面积占该区域原植被类型面积比例甚少,其中一般农田部分采用耕地补偿方式,因此不会对原有土地利用状况产生大的影响。 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 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运行期间没有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 |
社会影响 | / | 满足当地用电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无不利影响。 | / | |
其他 | 批复文件要求电力线、通信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 其施工和安装均满足设计规范,满足净空距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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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图 |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安全标示(2024年8月20日)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024年8月20日) 变电站(东)(2024年8月20日) 变电站(西)(2024年8月20日) 变电所(南)(2024年8月20日) 变电所(北)(2024年8月20日)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024年8月20日)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024年8月20日)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8月20日)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化粪池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事故油池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8月20日)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采暖设施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采暖设施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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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法 表7-1 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法 类别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一次测点布置在变电站四周(见图7-1),测量仪器的探头距地面1.5m,距离厂界5m。等效连续A声级昼夜间各一次厂界四周各设2点(见图7-1),测点在厂界外1m,距离地面1.2m。7.2监测布点 本次验收涉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评价范围为边导线 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经过现场勘探,距离本站最近的居民区为普阳农场厂部,距离约为1100米。 对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在变电站四周均匀布设4个监测点位进行电磁环境以及噪声监测。 对于变电站,根据《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334-2010),点应选择在地势平坦、远离树木且没有其他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及广播线路的空地上。无敏感点的输变电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交叉跨越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跨越点。
图7-1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监测点位示意图 7.3 监测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环境条件 本工程于2024年6月开始建成投入试运行,2024年7月10日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环境条件见表7-2。 表7-2 监测单位、时间及环境条件 监测时间监测单位天气情况监测温度监测湿度风速2024.7.10黑龙江省环科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多云22.3℃59.2%RH2.5 m/s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4 监测仪器及工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4.5 节中验收调查运行工况要求,“对于输变电工程,在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的规定。 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符合设计验收工况要求。 表7-3 监测工况监测项目 设计功率输出功率负荷率排列方式对地高度分裂数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2组×100MVA200MW40%———
表7-4 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仪器名称仪器编号仪器检定有效日期电磁辐射分析仪SEM-600HYJV-XC-0232024.12.30电磁辐射分析仪SEM-600HYJC-XC-0232024.12.30多功能声级器1083832024.12.30
7.5 监测结果分析 (1)噪声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验收监测值在42-46 dB(A)之间,夜间噪声验收监测值在35-41dB(A)之间,监测结果见表7-6。变电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2类限值。
表7-5 宝泉岭垦区江普阳110 千伏变电站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昼间夜间0504015545260503655547055
表7-6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噪声监测结果 序号监测点位置距围墙距离(m)监测结果Leq dB(A)昼夜1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围墙东侧1#143412围墙东侧2#144383围墙南侧1#146354围墙南侧2#14236标准值6050
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厂界外噪声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2类限值标准要求,对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厂界外1m进行厂界外噪声环境监测均满足相应声环境标准限值,因此本工程运行后对周围8个与本站距离远于1m的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也不超过环境标准限值。 (2)电磁环境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外工频电厂范围在15.71-537.4k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范围在0.0332-4.1342μT之间,监测结果见7-8。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表7-7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频率范围电磁强度E(V/m)磁场强度H(A/m)磁感应强度B(μT)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 Seq (W/m2)1Hz~8Hz800032000/f240000/f2--8Hz~25Hz80004000/f5000/f--0.025kHz~1.2kHz200/f4/f5/f--1.2kHz~2.9kHz200/f3.34.1--
表7-8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电磁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监测点位置距围墙距离(m)工频电场强度(kv/m)工频磁感应强度(μT)1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围墙东侧1#585.540.14672围墙东侧2#55.580.11163围墙南侧1#519.400.03734围墙南侧2#5114.340.0586标准值4000100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对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厂界外5m进行厂界外电磁环境监测均满足相应电磁环境标准限值,因此本站周围距离远于5m的敏感点电磁环境检测值也不超过电磁环境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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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影响 本期工程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其中,本期变电工程建设无新增占地,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期,主要有以下影响: 土地占用的影响 本项目在普阳110kV变电站内进行扩建,无需扩建围墙,无新增占地,项目施工不会扰动原地貌、占压土地,有土石方开挖,这些活动将对工程区域造成原有地表被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土方开挖形成临时堆土,若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遇雨天,松散的堆积土极易形成水土流失,天旱则易产生扬尘污染,同时土石方混合回填后将会改变土质结构,影响土地功能恢复。 对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动物出现较少,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仅存一些鸟类、蛇类、鼠类、蛙类及昆虫类等。本项目变电站施工对小型动物影响表现为土地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增加等干扰因素。变电站施工时间短、面积小,对附近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一定的坡度,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水土流失的发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地表开挖,使地表植被破坏,原地面坡度、坡长改变;施工导致土壤松散和裸露,造成原地表植被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在雨季受雨滴溅击和地表径流冲刷,而以面蚀和沟蚀的方式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 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本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会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将会对地表地貌的景观风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项目施工期结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收到影响的地表风貌将会逐渐恢复。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工程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污染影响 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采取定期洒水,覆网防尘等环保措施,施工期扬尘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较小。施工单位施工时,在认真落实上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扬尘量可减少 50~70%,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由于本工程中变电站扩建位置较为开阔,且夜间不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限值要求,预计施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同时,施工活动是短暂的,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显著影响。 (3)社会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完成后,附近的生态植被得到恢复,基本未对变电站周边的农田生态产生影响。通过现场调查,没有发现有工程建设破坏农田、水利设施、堵塞河流通道等现象发生。 8.2试运行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影响 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因此,运行期间没有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污染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后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变电站运行噪声源主要为主变压器,本期扩建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原有电气设备平面布置不变,本期无新增产噪设备,本期扩建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完成建设后运行期变电站厂界噪声基本保持现状。 变电站采暖采用电采暖,为清洁能源,站内不设置食堂,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营运期间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运行期间,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外排,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本期不新增人员,故本次扩建无新增生活垃圾。变电站 一般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蓄电池存放在地面经过防渗处理的蓄电池内,变电站正常运行期没有废旧蓄电池产生。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变压器、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沾染废物由运检部门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蓄电池如需更换,经专业人员试验后判定需更换的铅酸蓄电池一般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临时贮存。 正立、油浸式电磁电流互感器主要是由一次端子、器身、瓷套、二次绕组、 底座、排气等方面组成,目前未发现变电站电磁电流互感器有漏油现象出现。对电磁电流互感器采取多方面防护措施,在电流互感器的运输过程中采取减震措施,避免因运输对电流互感器造成破坏;在电流互感器的安装过程中仔细检查电流互感器是否完好,安装时按照相关规范,均匀地紧固周边螺丝,达到适当程度;在电流互感器使用过程中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电流互感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电流互感器的运输过程、安装过程、日常检查和维护等均设有明确的要求和执行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磁环境和噪声均符合标准要求。工程自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3)社会影响 满足当地用电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无不利影响。 (4)“三线一单”符合情况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地理位置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 岭西南麓,地处大小兴安岭生态维护区地带。符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生态维护区的污染物排放管控、空间布局约束、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工程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工程所在区域不处于水环境与水环境重点及优先保护区域;工程所在区域处于自认资源一般管控区。具体情况见图8-1、8-2、8-3。
图8-1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所在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情况
图8-2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所在区域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情况
图8-3 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所在区域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情况 |
9.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1)施工期 制订工程施工组织方案时,明确施工期施工方的责任并落实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由于管理到位,施工期间未发生由于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 (2)试运行期 该输变电工程的日常环境管理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进行,设环保专职管理专员,环保管理岗位设在安全监察质量部,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监督检查。环境管理机构健全。 9.2 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在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制定定期监测计划,对变电站周围的电磁环境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工程选址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及其批复和达标投产总结等资料均已成册归档。 9.3 环境管理状况分析 (1)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由施工单位制订工程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期施工方的责任并落实环保措施。施工项目部经理叶涛为总环境管理负责人。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由于管理到位,施工期间未发生由于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 (2)运营期环境管理 运营期环境管理具体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的设备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主要有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变电站运行期间的大部分安全制度均在变电站主控室内墙上张贴。 (3)环境保护资料档案管理 工程选址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及其批复和达标投产总结等资料均已成册归档。 |
10.1 调查结论 通过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比较完善,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 (2)工程电磁环境、噪声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予以落实。 (3)生态调查结果表明,该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予以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良好。 (4)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5)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面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区标准;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厂界昼间噪声验收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6)变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定期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建立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 (7)该工程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有关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10.2 要求及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对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公司应制定监测计划,按照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工作。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强进行监测,并记录存档,以备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随时查阅。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的“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3 号)中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有关规定,因而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衡量,该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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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任务分工 | 姓名 | 单位 | 签字 |
项目负责人 | 徐可胜 | 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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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曲海峰 | 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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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写人 | 徐可胜 | 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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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人员 | 曾海龙 | 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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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丹 | 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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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晨明 | 黑龙江省环科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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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鑫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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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调查单位: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目 录
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依据
项目名称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 ||||||||||||
法人代表 | 张文举 | 联系人 | 程啟国 | 电话 | 18846881816 | ||||||||
通讯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宝泉岭局直五十二委15栋34号 | 邮政编码 | |||||||||||
建设地址 | 黑龙江省宝泉岭垦区绥滨县普阳农场(普阳 110kV 变电站站内) | ||||||||||||
工程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行业类别 | D4420电力供应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单位 | 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初步设计单位 | 牡丹江恺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环评审批部门 | 鹤岗市生态 环境局 | 文号 | 鹤环审[2023]36号 | 时间 | 2023. 8.16 | ||||||||
工程核准部门 |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黑发改电力 [2022]823号 | 时间 | 2023.2.2 | ||||||||
初步设计单位审批部门 |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 文号 | 黑电发展[2022]441号 | 时间 | 2022. 9.15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牡丹江恺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鹤岗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 监理单位 | 哈尔滨市松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概算总投资 | 980万元 | 预计 环保投资 | 30万元 | 比例 | 3.06% | ||||||||
项目实际总投资 | 876.18万元 | 实际 环保投资 | 14.78 万元 | 比例 | 1.69% | ||||||||
环评主体工程规模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开工日期 | 2023年11月 | ||||||||||
实际主体工程规模 | 扩建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4年6月 |
2.1 调查范围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I-3三江平原农业与湿地生态区,隶属于“I-3-1-2松花江下游北部农业与沙化控制及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本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生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本项目周边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且本次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位于普阳农场,普阳农场坐落于绥滨县,东部与富锦市相距50公里,北与江滨农场接壤距宝泉岭82.6公里。变电站的征地规模按规划最终规模一次建成,留有继续扩建的余地,本期扩建工程无需新征建设用地。站址周边为耕地,大部分为水稻田。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保护区,所在区域内不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也不是候鸟迁徙的主要路线。不涉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生态敏感区,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结合相关技术导则中评价范围的要求,确定本次调查范围见下表2-1。 表2-1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调查范围
2.2 环境监测因子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子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噪声以及电磁环境,本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作为调查因子,环境监测因子为噪声和电磁环境。 表2-2 环境监测因子
噪声: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四周进行噪声验收监测。 电磁环境: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四周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进行验收监测。 2.3环境敏感目标 本次验收采取资料调研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经调查宝泉岭垦区普阳110 kV变电站围墙外500m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表2-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图2-1 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 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变电站评价范围内存在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变电站评价范围内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 2.4调查重点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10 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 在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在室外。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TSP,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及往来车辆行驶带起的扬尘。 施工废水包括少量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采用拌和商混,无拌和废水产生。车辆到附近指定地点进行清洗,因此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其中建筑结构养护等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以及机械跑冒滴漏的含油废水,为尽量减少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附近未采用设沉淀池,原因为:在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未产生施工废水与养护废水,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并无处理废水需求,故未安装使用沉淀池,将建筑结构养护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 在工程运营期,扩建的110kV变电站工程的电磁环境和噪声有一定影响。 工程建设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间隔扩建建设过程,将造成地表植被破坏、扬尘量增加、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 综上所述,确定施工期生态环境,运营期扩建的110kV变电站的电磁环境、噪声为本次验收调查的重点。 (1)生态影响调查 调查110kV变电站扩建等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及临时占地的植被、工程恢复措施和恢复情况;工程防止水土流失的防封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及其效果,重点调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2)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重点调查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受本工程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防护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3)噪声影响调查 重点调查扩建变电站厂界声环境敏感目标受变电站噪声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4)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措施调查 调查工程是否制定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环境紧急预案负责人,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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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类别 | 环评设计工程内容 | 实际工程内容 | 与原项目依托关系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主体 工程 | 本期扩建 110kV 变电站 1 座,主变 1 台,变电容量 20MVA。 | 扩建 110kV 变电站 1 座,主变 1 台,变电容量 20MVA。 | 新建 | 已落实 | |
辅助工程
| 道路工程 | 站内道路利用普阳变已有道路。 | 站内道路利用普阳变已有道路。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办公 | 依托普阳变内主控室和办公区。 | 依托普阳变内主控室和办公区。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公用 工程 | 给排水 | 依托现有工程给排水系统。 | 依托现有工程给排水系统。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环境
| 电磁辐射保护措施 | 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 | 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 | 新建 | 已落实 | |
噪声保护措施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新建 | 已落实 | ||
环境 风险
| 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 2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人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规定
| 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 2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人 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规定。本项目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将严格按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制定的《国网宝泉岭供电分公 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SGCC-HL-BQ-ZN-06,2023 年第6次修订)执相应措施,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 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合理选址选线,减少占地;最小施工作业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让环境敏感区,减少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合理选址选线,减少占地;最小施工作业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让环境敏感区,减少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新建 | 已落实 |
3.1 验收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21年8月1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2月20日) (10)《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年2月22日) (1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8号令,1997年3月25日) 3.2 验收技术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 (9)《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10)《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11)《直流换流站与线路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测试方法》(DL/T1089-2008) (1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1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HJ705-2014) 3.3 项目有关文件 (1)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肇东东发66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等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电力[2022]823号 2022年12月11日) (2)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宝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电发展[2022]441号 2022年9月15日) (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黑龙江宝泉岭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黑电经研[2022]226号 2022年9月13日) (4)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审[2023]36号 2023年8月16日) (5)《黑龙江省宝泉岭普阳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2年8月) (6)《黑龙江省宝泉岭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2月) 3.4 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 3.4.1电磁环境标准 变电站运行期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 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输变电工程的工作频率为 0.05kHz。因此,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执行4000V/m 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 100μT 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3.4.2声环境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委托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区标准;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表3-1 声环境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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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工程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宝泉岭垦区绥滨县普阳农场(普阳 110kV 变电站内)。根据《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本工程位置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 I-3-1-2松花江下游北部农业与沙化控制及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本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生产。 根据现场查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遗址等敏感区域。经现场踏勘,普阳 110kV 变电站围墙外 500m 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图4-1 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图
4.2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的建设与验收过程: 2022年11月,牡丹江恺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3年3月21日国网黑龙省电力有限公司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宝泉岭垦区江滨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等2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电经研〔2023〕132 号对本工程进行批复。 2023年2月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8月16日鹤岗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审[2023] 36号号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批复。 2023年11月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开始开工建设。 2023年11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委托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开展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 2024年7月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进行现场勘查,并开展电磁强度、环境噪声进行检测。 2024年11月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 2024年12月18日在哈尔滨电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审评会。 本项工程主要为扩建110kV 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本项目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4-1 工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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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工程平面布置一览图
4.3 工程占地及总平面布置 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场地内进行,不新征建设用地。总平面及竖向布置与前期保持一致。 根据电器总平面布置及可研阶段预征地界限图,变电站总平面布置为“方”形,围墙以内占地面积为4914m2(7.37亩)。110kV配电装置区布置在站区北侧,35kV配电装置区布置在站区西侧,主变区位于中间布置。高压配电室及主控制室位于东南角、变电站入口位于在站区西侧,主变运输道直通大门。站内设置双环形道路,以满足消防要求及电气设备运输。 4.4 工程环境保护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876.18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4.78万元,占其总投资的1.69%。工程环保投资一览表详见表4-2。 表4-2 环保投资明细表
4.5 工程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对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和环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次验收项目中的扩建工程与实际情况均无大的变化,环保设施也基本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执行。
4.6 工艺流程
图4-1 变电站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4-2 项目运行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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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 (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总体布置合理规划,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②电磁环境及无线电干扰分析结论 本项目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评价范围内无常驻居民,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电磁环境质量较好,具有较大的电磁环境容量,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充裕的环境条件。本项目设备设施选用、设计合理,项目建成后电磁环境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 ③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建设区域位于平原区,主要土地类型为耕地及林地。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2)环境管理建议 ①本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若未来如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使用性能进行重大调整,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和分析比较,并编制环境影响竣工验收报告。 ③施工期间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以此确定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 ④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必须在运行主管单位设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该部门的职能为: 1)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监督管理计划; 2)建立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的数据档案,并定期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3)经常检查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协调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境调查等活动; 5)本工程环保设施必须与本工程变电站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附送的《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鹤岗市环境技术中心出具的《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普阳农场(普阳110kV变电站站内)。新增主变1台,主变容量20MVA.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的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复文件和批准后的《报告表》各一份送至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工程“三同时”制度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准则,确保安全设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三同时落实情况“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竣工验收申请表、原有工程环保验收文件见附件三。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对本建设项目自2023年8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到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期间,落实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监督管理是指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 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情况,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情况的监督管理。 5.3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执行情况调查 本次验收针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的执行情况做了调查,具体情况见表5-1。
表5-1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执行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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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影响类别 | 环节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要求 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节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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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 生态环境影响 | 1、 污染源分析 (1) 变电站工程 普阳 110kV 变电站扩建部分在变电站站内,无新增占地。施工期间对于基础开挖、土方临时堆放等应采取相应的防护和管理措施: a)工程施工根据图纸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 减少施工对土地的扰动,减少弃渣的临时堆放。 b)施工单位动土工程尽量安排避开雨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土方在 回填之前,作好临时防护措施,集中堆放,并注意堆放坡度,作好施工区内的 排水工作。 c)工程砂土料要集中堆放,同时在其表面加盖塑料薄膜或在其周边用装土 麻袋进行防护。 d)设置围栏,限制施工场地边界。 (2)施工场地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进行保护。施工结束后对占用地进行恢复。 (3)施工道路 施工临时道路原则上路面不考虑铺设碎石或石块,只考虑原土平整。个别 软土地段可用方木或钢板支垫。 (4)临时措施 变电站施工临时堆土应采用防雨布苫盖,并设置围挡,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地面平整之后,根据占地类型进行绿化。 2、影响分析 本期工程为普阳 110kV 变电站 2 号主变扩建工程,其中,本期变电工程建设无新增占地,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期,主要有以下影响: (1)土地占用的影响本项目在普阳 110kV 变电站内进行扩建,无需扩建围墙,无新增占地,项目施工不会扰动原地貌、占压土地,有土石方开挖,这些活动将对工程区域造成原有地表被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土方开挖形成临时堆土,若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遇雨天,松散的堆积土极易形成水土流失,天旱则易产生扬尘污染,同时土石方混合回填后将会改变土质结构,影响土地功能恢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占地对当地的土地资源利用结构与功能的影响较小。 (2)对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动物出现较少,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仅存一些鸟类、蛇类、鼠类、蛙类及昆虫类等。本项目变电站施工对小型动物影响表现为土地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增加等干扰因素。变电站施工时间短、面积小,对附近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3)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1)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一定的坡度,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水土流失的发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地表开挖,使地表植被破坏,原地面坡度、坡长改变;施工导致土壤松散和裸露,造成原地表植被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在雨季受雨滴溅击和地表径流冲刷,而以面蚀和沟蚀的方式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 (4)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本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会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将会对地表地貌的景观风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项目施工期结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收到影响的地表风貌将会逐渐恢复。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工程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 施工中基本落实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了现场清理工作,目前已经看不到施工痕迹。地表植被已经得到恢复。 |
施工区拦挡(2024年1月3日)
场地回覆(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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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影响 |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由于施工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运输扬尘,此种扬尘对施工区环境空气影响较突出,为控制及治理扬尘污染,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采取定期洒水,覆网防尘等环保措施,施工期扬尘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较小。施工单位施工时,在认真落实上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扬尘量可减少 50~70%,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 / | |||||||||||||||||||||||||||||||||||||||||||||||||||||||||||||||||
水环境影响 |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未产生施工废水与养护废水,无处理废水需求,未安装使用沉淀池。施工期高峰期施工人数最多 40 人,按生活污水 0.4m3/人·天,高峰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6m3/天,产生的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 |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因此,本期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 / | |||||||||||||||||||||||||||||||||||||||||||||||||||||||||||||||||
声环境影响 | 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不得施工。如确需施工的,应报请当地相关等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 / | |||||||||||||||||||||||||||||||||||||||||||||||||||||||||||||||||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来自变电站工程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料,以及电气设备安装的包装材料;变电站施工中地势较为平坦,施工期涉及基坑开挖,本项目中开挖后的土方均用于回填,无弃土;本项目施工高峰期人员约为 40 人,生活垃圾按2kg/人·天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80kg/天。 | 本项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因此固体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 |||||||||||||||||||||||||||||||||||||||||||||||||||||||||||||||||
试运行期 | 污染影响 | 电磁辐射:加强站区绿化;站内良好接地,提高屏蔽效果;变电站附近设高压危险警示标志,铁塔设置高压标志;加强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解释工作。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 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量,原有项目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固体废物: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量,原有项目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废旧蓄电池: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维护时无废物产生和排放。变电站运行至今未有更换蓄电池的需要,若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设置临时存储间。 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区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无线电干扰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 | 符合实际,要求在施工中基本得到落实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 | 本次验收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检修期油污劳保暂存桶
江滨 110 千伏变电站未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说明 | ||||||||||||||||||||||||||||||||||||||||||||||||||||||||||||||||
生态影响 | 基础开挖位置原有植被将被损坏,将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特征,工程施工结束后,其余位置均可平整恢复植被。工程永久性占地面积占该区域原植被类型面积比例甚少,其中一般农田部分采用耕地补偿方式,因此不会对原有土地利用状况产生大的影响。 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 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运行期间没有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 |||||||||||||||||||||||||||||||||||||||||||||||||||||||||||||||||
社会影响 | / | 满足当地用电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无不利影响。 | / | |||||||||||||||||||||||||||||||||||||||||||||||||||||||||||||||||
| 其他 | 批复文件要求电力线、通信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 其施工和安装均满足设计规范,满足净空距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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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图 | ||||||||||||||||||||||||||||||||||||||||||||||||||||||||||||||||||||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8月20日)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化粪池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事故油池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8月20日)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采暖设施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采暖设施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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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法 表7-1 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法
7.2监测布点 本次验收涉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评价范围为边导线 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经过现场勘探,距离本站最近的居民区为普阳农场厂部,距离约为1100米。 对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在变电站四周均匀布设4个监测点位进行电磁环境以及噪声监测。 对于变电站,根据《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334-2010),点应选择在地势平坦、远离树木且没有其他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及广播线路的空地上。无敏感点的输变电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交叉跨越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跨越点。
图7-1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监测点位示意图 7.3 监测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环境条件 本工程于2024年6月开始建成投入试运行,2024年7月10日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环境条件见表7-2。 表7-2 监测单位、时间及环境条件
7.4 监测仪器及工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4.5 节中验收调查运行工况要求,“对于输变电工程,在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的规定。 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变电容量20MVA。符合设计验收工况要求。 表7-3 监测工况监测项目
表7-4 监测仪器
7.5 监测结果分析 (1)噪声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验收监测值在42-46 dB(A)之间,夜间噪声验收监测值在35-41dB(A)之间,监测结果见表7-6。变电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2类限值。
表7-5 宝泉岭垦区江普阳110 千伏变电站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表7-6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噪声监测结果
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厂界外噪声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2类限值标准要求,对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厂界外1m进行厂界外噪声环境监测均满足相应声环境标准限值,因此本工程运行后对周围8个与本站距离远于1m的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也不超过环境标准限值。 (2)电磁环境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外工频电厂范围在15.71-537.4k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范围在0.0332-4.1342μT之间,监测结果见7-8。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表7-7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千伏变电站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表7-8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电磁环境监测结果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对宝泉岭普阳 110 kV变电站厂界外5m进行厂界外电磁环境监测均满足相应电磁环境标准限值,因此本站周围距离远于5m的敏感点电磁环境检测值也不超过电磁环境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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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影响 本期工程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其中,本期变电工程建设无新增占地,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期,主要有以下影响: 土地占用的影响 本项目在普阳110kV变电站内进行扩建,无需扩建围墙,无新增占地,项目施工不会扰动原地貌、占压土地,有土石方开挖,这些活动将对工程区域造成原有地表被破坏引起水土流失。土方开挖形成临时堆土,若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遇雨天,松散的堆积土极易形成水土流失,天旱则易产生扬尘污染,同时土石方混合回填后将会改变土质结构,影响土地功能恢复。 对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动物出现较少,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仅存一些鸟类、蛇类、鼠类、蛙类及昆虫类等。本项目变电站施工对小型动物影响表现为土地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增加等干扰因素。变电站施工时间短、面积小,对附近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一定的坡度,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水土流失的发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地表开挖,使地表植被破坏,原地面坡度、坡长改变;施工导致土壤松散和裸露,造成原地表植被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在雨季受雨滴溅击和地表径流冲刷,而以面蚀和沟蚀的方式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 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本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会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将会对地表地貌的景观风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项目施工期结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收到影响的地表风貌将会逐渐恢复。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工程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污染影响 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采取定期洒水,覆网防尘等环保措施,施工期扬尘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较小。施工单位施工时,在认真落实上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扬尘量可减少 50~70%,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由于本工程中变电站扩建位置较为开阔,且夜间不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限值要求,预计施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同时,施工活动是短暂的,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显著影响。 (3)社会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完成后,附近的生态植被得到恢复,基本未对变电站周边的农田生态产生影响。通过现场调查,没有发现有工程建设破坏农田、水利设施、堵塞河流通道等现象发生。 8.2试运行期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影响 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因此,运行期间没有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污染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后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变电站运行噪声源主要为主变压器,本期扩建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原有电气设备平面布置不变,本期无新增产噪设备,本期扩建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完成建设后运行期变电站厂界噪声基本保持现状。 变电站采暖采用电采暖,为清洁能源,站内不设置食堂,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营运期间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运行期间,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外排,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 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本期不新增人员,故本次扩建无新增生活垃圾。变电站 一般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蓄电池存放在地面经过防渗处理的蓄电池内,变电站正常运行期没有废旧蓄电池产生。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变压器、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沾染废物由运检部门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蓄电池如需更换,经专业人员试验后判定需更换的铅酸蓄电池一般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临时贮存。 正立、油浸式电磁电流互感器主要是由一次端子、器身、瓷套、二次绕组、 底座、排气等方面组成,目前未发现变电站电磁电流互感器有漏油现象出现。对电磁电流互感器采取多方面防护措施,在电流互感器的运输过程中采取减震措施,避免因运输对电流互感器造成破坏;在电流互感器的安装过程中仔细检查电流互感器是否完好,安装时按照相关规范,均匀地紧固周边螺丝,达到适当程度;在电流互感器使用过程中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电流互感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电流互感器的运输过程、安装过程、日常检查和维护等均设有明确的要求和执行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磁环境和噪声均符合标准要求。工程自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3)社会影响 满足当地用电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无不利影响。 (4)“三线一单”符合情况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地理位置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 岭西南麓,地处大小兴安岭生态维护区地带。符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生态维护区的污染物排放管控、空间布局约束、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工程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工程所在区域不处于水环境与水环境重点及优先保护区域;工程所在区域处于自认资源一般管控区。具体情况见图8-1、8-2、8-3。
图8-1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所在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情况
图8-2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所在区域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情况
图8-3 宝泉岭普阳110KV变电站所在区域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情况 |
9.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1)施工期 制订工程施工组织方案时,明确施工期施工方的责任并落实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由于管理到位,施工期间未发生由于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 (2)试运行期 该输变电工程的日常环境管理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进行,设环保专职管理专员,环保管理岗位设在安全监察质量部,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监督检查。环境管理机构健全。 9.2 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在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制定定期监测计划,对变电站周围的电磁环境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工程选址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及其批复和达标投产总结等资料均已成册归档。 9.3 环境管理状况分析 (1)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由施工单位制订工程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期施工方的责任并落实环保措施。施工项目部经理叶涛为总环境管理负责人。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由于管理到位,施工期间未发生由于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 (2)运营期环境管理 运营期环境管理具体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的设备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主要有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变电站运行期间的大部分安全制度均在变电站主控室内墙上张贴。 (3)环境保护资料档案管理 工程选址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及其批复和达标投产总结等资料均已成册归档。 |
10.1 调查结论 通过对“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比较完善,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 (2)工程电磁环境、噪声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予以落实。 (3)生态调查结果表明,该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的要求予以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良好。 (4)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5)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面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区标准;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厂界四周厂界昼间噪声验收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6)变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定期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建立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 (7)该工程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有关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10.2 要求及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对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公司应制定监测计划,按照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工作。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强进行监测,并记录存档,以备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随时查阅。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的“宝泉岭垦区普阳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3 号)中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有关规定,因而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衡量,该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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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