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广州市迅奇眼镜有限公司年产眼镜100万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验收报告、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迅奇眼镜有限公司年产眼镜100万副建设项目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布路 30 号自编 1 号
建设单位:广州市迅奇眼镜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毕小姐
联系电话:138260268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广州市迅奇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