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 项目(变动) 》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改造 项目(变动)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区,项目建设内容:将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301台迁建至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区(现址东侧约0.5km处),新征场地约21.04hm2(310.7亩),建设用地指标为1.04hm2(折合约10.6亩),天线区用地指标为20hm2(折合约300亩)。新建发射机房、综合业务楼、水泵房、配电室、职工宿舍、食堂、天线调配室等,总建筑面积3600m2。配置相应的电力配套设施;配置120m高中波发射塔1座,100m高中波发射塔2座,80m高中波发射塔1座,每个发射塔搭载2个频率的中波广播节目,共包括8个频率的中波广播节目;配置4部(2用2备)10kW全固态中波发射机系统,12部(6用6备)3kW全固态中波发射机系统,发射机按1用1备设置,整个中波发射台的最大发射功率不超过50kW;整个系统使用4000m50Q螺纹同轴电缆馈线,配备3路节目源传输系统(互为备份)和1套节目源切换、监控、监听及监测系统;配备全台智能化系统;配套建筑机电系统和场地设施等。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九鑫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13959583605
四、验收编制单位:福建省涵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限: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24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等。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院内。
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九鑫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