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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
莒南县聚赢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预制菜及冷链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23

2025523日在莒南县聚赢食品有限公司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文件要求,莒南县聚赢食品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莒南县聚赢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预制菜及冷链建设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和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该项目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经现场查验,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节能报告》要求。

1.项目主要建设预制菜生产线和果脯生产线,购置卤煮锅、切菜机、全自动真空预冷机、杀菌锅、蒸汽发生器等设备。达产后达到年产2万吨预制菜及冷链建设的生产能力。经现场查验,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2.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3.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节能报告》的要求。

4.项目使用能源种类为电力和天然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要求。

5.能效水平:

项目单位产值能耗0.08tce/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36tce/万元

6.能源消费量: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99.94tce(当量值);4179.74tce(等价值),低于项目节能报告批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954.06tce(当量值),5020.9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项目公示时间为:2025.5.23-2025.5.27

建设单位:莒南县聚赢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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