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工艺优化改造项目竣工时间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工艺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44号
建设单位: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调试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3月12日
联 系 人:罗超超
联系电话:0427-285194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反馈
建设单位: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