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芜湖旷野科技有限公司旷野集团总部基地及研究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内容
芜湖旷野科技有限公司旷野集团总部基地及研究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30日。
建设单位:芜湖旷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总/15055322682
建设单位:芜湖旷野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