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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6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依据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项目部开展了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委托河南恒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河南盛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25年5月15日组织召开了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项目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恒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河南盛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河南盛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认为,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喻惠生17637078283

通讯地址:河南省漯河市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河南省水利厅

联系电话:0371-65571452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建设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项目部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恒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河南盛源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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