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庆环审[2023]6号)。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境内,场址区距离大庆市区约40km,位于实证实验平台一期工程东侧,二期工程北侧,实证实验区中心坐标:东经124°54′30.753″,北纬46°11′48.142″。
(3)总投资:97507.39万元。
2、验收范围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
3、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调试期均采取许多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中要求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本项目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较小,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