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6号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告2018年 第48号)要求,现将“湖南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驱蚊原药及500吨驱蚊制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
湖南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驱蚊原药及500吨驱蚊制剂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综合楼、驱蚊酯车间、避蚊胺车间、驱蚊制剂车间、仓库、导热油锅炉房、RTO、污水处理区、事故应急池、储罐区等,工程设计产品方案为驱蚊原药3500t/a(其中驱蚊酯500t/a、避蚊胺3000t/a)和驱蚊制剂500t/a。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郴州市永兴县永兴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
5、本次环评目的:本评价依据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工艺以及各类污染物的治理措施进行分析,预测项目运行后对区域内的居民、水体、大气、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改进建议,使企业环保事业规范化。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及电话:李总 136074321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及电话:吴小青 13808425230 邮箱:6929037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去以下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以填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对项目建设提出相关合理要求与优化建议;
2、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现场开会或采用公众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单位:湖南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建设单位:湖南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