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包垟乡城镇水源工程二期(东部片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垟乡城镇水源工程二期(东部片区)
建设地点:浙江温州泰顺县包垟乡
建设单位:泰顺县包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徐智铭
联系电话:15267723423
通讯地址:浙江省泰顺县包垟乡新塘垟路7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建设单位:泰顺县包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杭州世达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