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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龙山县桂塘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06

项目名称:龙山县桂塘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湘西自治州龙山县

建设单位:龙山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龙山县桂塘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龙山县桂塘镇桂塘社区李家湾桂塘河左岸,项目占地面积约4793.16m2,建筑面积约3000m2,污水处理规模为750m3/d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水管道总长7646m。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桂塘河

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环评时间:202111月委托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龙山县桂塘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批复时间:2022213日,取得环评批复州环评(龙山)[2022]1号;

排污许可申领时间:项目属于排污许可管理中的简化管理,于2023年4月进行了排污许可申报;

环保验收时间202538日,龙山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组织了验收技术审核专家、湖南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艾布鲁环保(项目施工及运维单位)等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开展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组通过实地踏勘、报告审查等方式对现场及验收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形成了自主验收意见。自主验收意见整改要求包含现场整改意见和报告修改意见两部分。

项目现场及报告按照自主验收意见整改完成后,提交至验收小组进行了复核并通过了专家组复核。

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等要求,于202556日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56日至202563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龙山县桂塘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及《龙山县桂塘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龙山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56



建设单位:龙山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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