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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泰顺月湖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项目(M2-YH02-12地块三期)
发布时间:2025-05-04

泰顺月湖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项目(M2-YH02-12地块三期)位于泰顺月湖小微企业创业园M2-YH02-12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13165.02m2,总建筑面积81047.92m²,均为地上建筑,容积率6.16,建筑密度54.96%,绿地率4.55%,机动停车位6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0个。地块建筑主要由112FA-3车间及配套设施组成。厂区主出入口位于厂区西侧规划道路。绿化景观主要布置在道路两侧、建筑四周。

工程开工时间为20227月,完工时间为20253月,总工期33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新萧邦(温州市)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315日在会议室主持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验收组研究讨论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315日起至2025414。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单位浙江和人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反映意见。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838933975@qq.com,电话18967799109(微信同号);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13587800020

 


建设单位:新萧邦(温州市)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和人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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