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要求,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于2025年4月29日主持召开了重庆市铜梁区庙坡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庙坡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重庆市/重庆市/铜梁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