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7日广东乐潮食品有限公司组织了广东乐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检查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4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庄伟钊/1371577378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联系人:纪奕璇/15875487914
建设单位:广东乐潮食品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