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汇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组织召开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山水汇豪苑住宅小区宗地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资料,查阅了相关技术文件并听取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理、监测情况的介绍,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汇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中水润物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北京中水润物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房山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