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现将井陉县鸿祥碳素有限公司 1-4#煅烧炉系统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井陉县鸿祥碳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微水镇北良都村(微新路117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张辉15350539290
建设单位:井陉县鸿祥碳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