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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
河南永昌硝基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后(第一轮)网上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我公司自20243月开始全面启动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河南工学院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截至目前,本轮审核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后审核成效和达标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永昌硝基肥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万栓红

3.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产业集聚区

4.企业生产规模:硝酸铵年生产能力22.5t,硝酸铵肥料年生产能力为40t年产41.5t稀硝酸项目、年产10t浓硝酸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审核成效

公司领导小组与审核小组通过审核分析共提17项方案,含13项低费与4项中高费改进。其中,4项拟定的中高费方案为硝酸车间空气预热器节能装置、复合肥车间洗涤泵更换设备、浓硝酸车间加热器改造、复合肥自动包装系统。目前17个清洁生产方案已经实施完毕,17个清洁生产方案共投资115.78万元,产生经济效益为239.5万元,其中减少固废产生量2t/a减少水资源浪费224000t/a,减少废水的产生1600t节省电费560000kWh/a,年节约蒸汽600t节约人力投入2人。有效保障了设备的高效运行和规范操作,也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经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GB/T43329-2023)等,审核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

三、审核后排污监测数据

根据我公司202410月份委外监测的有组织废气、废水、噪声检测报告我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能够满足《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审核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的标准限值;综合废气排放口排放的氯化氢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综合废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限值,全部做到达标排放(具体监测结果见附件)。


建设单位:河南永昌硝基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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