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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大掺量磷石膏道路基层材料及磷石膏系列产品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4-11-2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九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大掺量磷石膏道路基层材料及磷石膏系列产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九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大掺量磷石膏道路基层材料及磷石膏系列产品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湖北九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12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15171877784


建设单位:湖北九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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