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联东U谷·金华婺城科技创新谷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联东U谷·金华婺城科技创新谷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金华婺城区
建设单位:金华联东金蘅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蒋先强
联系电话:15757676950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000号创新大厦11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建设单位:金华联东金蘅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