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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2024-10-23

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930日,吴山镇污水处理厂组织召开了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由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单位)、吴山镇污水处理厂(验收单位)、安徽弈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单位)及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长丰县吴山镇青年路与车左路交口西南角,二期扩建占地11.6亩,约7733.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错混接点改造及缺陷修复工程等3个子项内容,在现状一期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0.5万m3/d的基础上,扩建污水处理规模0.5万m3/d,其中二级处理阶段按照扩建规模0.5万m3/d进行设计,深度处理阶段按照总规模1.0万m3/d进行设计。本项目取得了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立项,项目文号:发改服【2022】51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错混接点改造及缺陷修复工程项目及相关公辅设施。扩建工程包括一期改造和二期新建,污水总处理规模1.0万m3/d,深度处理阶段总规模1.0万m3/d。

总投资:876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64.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实际总投资:876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64.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5月,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9月13日,取得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 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3]3086号,20239月,开始施工建设;20245月,工程完工,开始运营20245月公司组织二期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876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64.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错混接点改造及缺陷修复工程项目及相关公辅设施。扩建工程包括一期改造和二期新建,污水总处理规模1.0m3/d,深度处理阶段总规模1.0m3/d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次扩建对一期原有和二期扩建的构筑物进行除臭设计。根据本项目恶臭气体处理方案,对污水池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具体方案如下。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脱水机房设置密封罩,一期厌氧池、氧化沟、改良AAO生化池加盖密闭,臭气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箱式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20000m3/h。处理后尾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生物除臭工艺见图3-1。


             收集废气→风机→生物除臭设施→净化排气

3-1  生物除臭工艺

 

其他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经加盖、除臭剂、绿化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泥浓缩脱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泥浓缩脱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尾水达到一级A标后经现有排污口进行外排,经自然沟渠最终排入魏老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厂的噪声来源于厂内传动机械工作发出的噪声,有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的噪声,还有厂区内外来往车辆等的噪声。本工程运营生产时,其设备噪声经减振、建筑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建设项目厂界噪声的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截留下来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沉淀池产生的浮渣、脱水后的污泥及生活垃圾;在线监控站房会产生少量废液、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沉砂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脱水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所有固废均会得到妥善处置,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NH3排放浓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分别为2.26mg/m31.88mg/m32.06mg/m3H2S排放浓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分别为4mg/m33mg/m33.7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分别为13285106(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2限值要求(新改扩建)。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氨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0.67mg/m3、最小值0.10mg/m3、平均值0.41mg/m3;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0.021mg/m3、最小值0.002mg/m3、平均0.029mg/m3;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未检出,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量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1、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所测指标pH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7.27.27.2COD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19mg/L17mg/L18mg/LBOD5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5.4mg/L5.0mg/L5.2mg/LNH3-N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1.49 mg/L1.46mg/L1.47mg/LSS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8mg/L6mg/L7.25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0.22mg/L0.19mg/L0.20mg/L;总氮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4.38mg/L4.11mg/L4.25mg/L;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最大、最小、平均值分别为310MPN/L190MPN/L250MPN/LCODNH3-NTNTP4项指标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污水处理厂I的标准限值要求,BOD5SSpH、粪大肠菌群数等4项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两日监测结果及评价:厂界噪声值为:昼间最大值为:58.6dBA、最小值为47.1dBA、平均值50.5dBA夜间最大值为:48.4dBA、最小值为44.5dBA、平均值46.8dBA污水处理泵站噪声值为:昼间最大值为:58.4dBA、最小值为52.6dBA、平均值56.3dBA夜间最大值为:49.0dBA、最小值为45.9dBA、平均值47.6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结论

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以及运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生产厂商回收利用;污泥:污泥经厂区螺旋压榨机脱水至80%含水率后,委托合肥吴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外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液、废试剂空瓶、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在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满足验收条件。

、验收结论

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在完善以下后续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制度公布上墙,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台帐记录,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内部环保宣传,加强意识教育开展环保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


建设单位:吴山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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