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9月25日,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江箱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江箱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超过20个工作日,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验收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张雷:13545191725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杨晶:18672757500
3、验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孙蓓:15071312459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监测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