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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
阳信县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发布时间:2024-09-09

阳信县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阳信县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拟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征地事项概况

项目名称:阳信县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征收面积:127664平方米,位于阳信县金阳街道翟家村;劳店镇大王村、祥和村、瑞祥村、东升村;河流镇学苑社区、陈家联村、崔家联村、三孟联村;信城街道程坞社区、古街社区、园亭社区、九龙湖社区

用途公共利益需要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 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 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可能受征地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

1)民众及团体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态度;

2)土地征收对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3)土地征收或拟用地项目实施运营期间可能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4)土地征收对团体或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 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3、评估单位:阳信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宝旭    联系电话:0543-8221509

特此公告      

  

                                阳信县人民政府 

2024729


建设单位:阳信县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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