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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炼钢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06

关于炼钢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20240905在项目所在地乐山市沙湾区召开炼钢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炼钢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炼钢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090620241010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尹丽/15182271213

报备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报备单位电话:0833-2521175

 

附件:

1炼钢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炼钢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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