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自222井钻井工程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自222井钻井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黄家镇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四、建设内容:自222井钻井工程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黄家镇,为勘探评价井钻井工程,井身结构为四开,采用70220JH钻机钻进;采用水基+油基钻井液钻井。与环评阶段对比井型调整为直改平井,增加了取心井段,取心结束后油套完井,并进行水力压裂改造。本项目测试后具有开采价值,因此井场、水池等临时占地受后期开发影响,不进行拆除和生态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恢复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五、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0-3921247
邮政编码:6460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百子路110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建设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