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澄地2020-C-5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江阴市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9.5
建设单位:江阴市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苏州华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苏州中水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