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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芳纶蜂窝及2万平方米高铁飞机内饰复合制件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2

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芳纶蜂窝及2万平方米高铁飞机内饰复合制件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竣工日期公开

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芳纶蜂窝及2万平方米高铁飞机内饰复合制件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2616日取得东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文号为东开管环审〔202250号。

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芳纶蜂窝及2万平方米高铁飞机内饰复合制件项目(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31212日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以北、池州路以西、汇河路以南

联系人:吕立军

电话:19862999077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冷凝废水。喷淋废水、冷凝废水排入中芳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营河。确保项目无其他废水产生及外排。

废气:

涂胶烘干废气、热压废气干式环保处理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高23m排气筒DA001排放浸渍烘烤废气二级冷凝+二级喷淋+干式环保处理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高23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9)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营运期加强管理,保证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达标。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处理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置,芯材下脚料、废滤筒、脉冲滤筒除尘器收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废品回收企业回收处理;废芯条胶、乙酸乙酯包装桶热固型酚醛树脂、乙醇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原则上遵循就近处置原则,尽量不跨省市转移。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芳纶蜂窝及2万平方米高铁飞机内饰复合制件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芳纶蜂窝及2万平方米高铁飞机内饰复合制件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2616日取得东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文号为东开管环审〔202250号。

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芳纶蜂窝及2万平方米高铁飞机内饰复合制件项目(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31212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1212日至20241212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生产设备、危险废物暂存间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以北、池州路以西、汇河路以南

联系人:吕立军

电话:19862999077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冷凝废水。喷淋废水、冷凝废水排入中芳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营河。确保项目无其他废水产生及外排。

废气:

涂胶烘干废气、热压废气干式环保处理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高23m排气筒DA001排放浸渍烘烤废气二级冷凝+二级喷淋+干式环保处理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高23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9)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营运期加强管理,保证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达标。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处理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置,芯材下脚料、废滤筒、脉冲滤筒除尘器收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废品回收企业回收处理;废芯条胶、乙酸乙酯包装桶热固型酚醛树脂、乙醇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原则上遵循就近处置原则,尽量不跨省市转移。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建设单位:山东芳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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