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工业副产石膏制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工业副产石膏制品
建设单位:四川米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3775695175
建设单位:四川米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