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河南裕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年产5万吨高端轻量化玻璃制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现将《年产5万吨高端轻量化玻璃制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年产5万吨高端轻量化玻璃制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反馈对接单位:河南裕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对接人:张亚伟,15110132174
建设单位:河南裕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