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渠县土溪镇双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件,2024年04月,由建设单位渠县土溪镇双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项目主持,在渠县土溪镇主持召开了渠县土溪镇双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对“渠县土溪镇双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查竣工验收。
验收会议中,验收组通过认真讨论研究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0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显阳 18780880101
建设单位:渠县土溪镇双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聚力环保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