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4月3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建设(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3882266955
1、项目名称: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医疗用房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门坎坡社区11组208号
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849m2,总建筑面积11003.3m2,建设1栋3F门诊楼、1栋4F住院楼、地下室(-1F)及其他附属设施,设置床位99张。
5、本项目总投资5338.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总投资的1.37%。
6、验收编制(调查)单位: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公示日期: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30日
建设单位: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