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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云浮市云安区民生实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02

于云浮市云安区民生实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情况的公示

 

2017年09月29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云浮市云安区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云浮市云安区民生实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广东鸿利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编制《云浮市云安区民生实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并于2024年3月1日在云安区组织召开了云浮市云安区民生实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广东鸿利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以及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认为:建设单位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及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专家组确定的目标值;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和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和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云浮市云安区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鸿利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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