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24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通知》(湘环发〔2024〕16号)等相关要求,我公司拟于今年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环境信息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企业名称: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何永淼
三、单位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官庄镇
四、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精锑20000吨、合质金3.5吨、三氧化二锑2000吨、乙二醇锑2000吨、仲钨酸铵5000标吨。
五、主要原辅材料:锑矿石、焦炭、铁矿石、白煤、片碱、磷酸、氯化铵、盐酸、石灰等。
六、主要污染物
(一)废气
1.选矿破碎、筛分粉尘:采用湿式喷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冶炼厂鼓风炉、反射炉烟气:经脉冲布袋收尘后统一输送至三废车间,采用氨氮废水与石灰乳配合喷淋工艺,治理后的废气达标排放,排放口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3.钨品厂氨气:采用冷凝+盐酸中和的方式治理后外排。
4.湿法冶炼厂氯化氢气体:采用碱液吸收塔喷淋吸收处理后外排。
(二)废水
1.井下涌水:公司采矿过程中产生的井下涌水部分回用于选矿工艺、冶炼三废配制石灰,剩余废水输送至废水站治理达标后经公司废水排放口排放,排放口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2.选矿尾砂水:用管道输送至尾矿库,经自然沉淀净化后进入废水站治理达标后经公司废水排放口排放,排放口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3.钨品厂离子交换废水:经收集后管道输送至冶炼烟气脱硫系统补充水。
4.冶炼厂冶炼冲渣水:进入冶炼厂内一期重金属废水治理站,治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冶炼不外排。
5.冶炼脱硫废水:随选矿尾砂一同泵入尾矿库。
6.湿法氧化锑水解中和废水:在车间内加硫酸亚铁-石灰乳预处理后输送至二期废水站治理达标后经公司废水排放口外排。
7.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入乡镇污水管网。
(三)固体废物
1.采矿废石:部分用于井下充填,部分堆存于废石场。
2.选矿尾砂:部分用于井下充填,部分随选矿废水泵入尾矿库安全堆存。
3.冶炼废渣:锑冶炼产生的锑锍和泡渣返鼓风炉处理、水淬渣暂存后外销;含锑废物-砷碱渣经自建的砷碱渣湿法无害化生产线回收有价金属锑,产生的固化渣堆存于危险废物填埋场,该生产线使砷碱渣得到安全处置,同时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因生产线停运,砷碱渣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定期外销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锑废物-除铅渣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外销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仲钨酸铵生产线产生的钨渣、钼渣分别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定期外销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湿法氧化锑生产线产生的浸出渣、硫化渣分别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定期外销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乙二醇锑生产线产生的蒸馏渣、活性炭渣分别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定期转运至锑冶炼鼓风炉回收有价金属。
我公司主要从节约能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内容包括减少能资源的用量、减少危废排放、减少跑冒滴漏、加强公司运营管理等,以此实现厂内能资源节约和污染物减排的目标。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6日
联 系 人:唐志鹏
联系电话:18974578596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2日
建设单位: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