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集团许昌铁矿恢复建设运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文件要求,对许继集团许昌铁矿恢复建设运营项目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许昌铁矿为新建矿山,目前还属于基建期(暂缓建设),因此本次许昌铁矿恢复建设运营仍为新建项目。
许昌铁矿位于许昌市西北侧方向,直距约15km。中心地理坐标:东经:东经113°30′~113°55′,北纬34°00′~34°20′。行政区划隶属许昌县北石固镇管辖。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取得许昌铁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30年。
矿山恢复建设运营首先需要对现有的采矿系统、选矿厂及供配电系统的设备检修和更换,采矿工程恢复建设运营需要时间为2年,选矿厂及供配电系统的设备检修和更换可安排在2年内完成。
恢复建设工程前期准备时间为0.5年,基建施工期为2年,试运行期为0.5年,整个恢复建设项目时间为3年。
一期按200万t/a规模复工建设,待一期工程建设投产后,根据市场行情,适时启动二期500万万t/a规模产能建设。
依据本矿山的矿石性质、选矿试验报告和市场行情,本设计的产品为单一铁精矿,年产量59.94万t,全铁品位65%。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注意事项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主题请注明:许继集团许昌铁矿恢复建设运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应充分享受参与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为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公示期限
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
五、建设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系人:郑晓勇
电 话:13937442766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瑞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27号升龙环球大厦座2004号
联系人:蒋慧娟
电 话:13598062305
邮 箱:980626081@qq.com
瑞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建设单位: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