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钢铁2、3号烧结脱硫配套110kV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钢铁2、3号烧结脱硫配套110kV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专家意见、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618330020
建设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重庆市/长寿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