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烨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油气合建站(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烨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油气合建站(分期验收);
项目地点:阆中市江南街道眉山寺大道;
建设单位:四川烨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型钢罩棚,建筑面积449.36m2,新建5座双柱加油(气)岛,设置3台六枪三油品加油机、2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站房,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11.16m2。一座承重罐区,内设1具20m3双层FF柴油罐,2具20m3双层FF汽油罐,1具10m3双层FF汽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60m3。销售柴油约1000吨/年,汽油约2000吨/年。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四川蓉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028-878567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四川烨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