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南涧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南涧“书香华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6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验收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南涧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泰禹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