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荆州市江陵县主持召开了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5万m³/d污水处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情况的汇报。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陵县沿江产业园鹤庆路与招商大道交叉处西南侧(东经112°21′3.97″,北纬30°4′47.74″)。本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工期13个月。项目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0.32hm²,土石方挖填总量8.79万m³。通过查阅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工程结算等资料,并现场调 查土方综合利用情况、抽样调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六项指标的达标情况,验收组认为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5万m³/d污水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竣工资料齐全,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规范,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料翔实,成果可靠;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经过工程试运行,未发现质量缺陷,运行情况良好,已具备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可以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以正式投入运行。经过核定,本次验收工程实际防治责任范围为10.32hm²,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5万m³/d污水处理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因此,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335.22万元。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5071986599
建设单位:荆州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维德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湖北维德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