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台州港头门港区一期进港航道试挖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台州港头门港区一期进港航道试挖槽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椒江口外头门港南侧海域,在外海东航路至头门作业起步工程码头区之间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冠宇
联系电话:0576-85171023
建设单位: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备注: